河南機電職業學院
關于印發差旅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學院各部門:
《河南機電職業學院差旅費管理辦法》經行政辦公會研究通過,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1.河南機電職業學院差旅費管理辦法
2.河南機電職業學院出差審批單
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1
河南機電職業學院差旅費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學院差旅費管理,推進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根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河南省實施〈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辦法》,參照《河南省省直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豫財行[2016]109號),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我院教職工因學院公務而外出辦事、開會、學習等活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差旅費,是指離開鄭州市地區開展公務活動所發生的費用(不含出國出境),其開支范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
第四條 各院(系)、部、處、室要切實貫徹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精神,嚴格控制出差的人數和天數。工作人員出差前須履行審批手續。各院(系)、部、處、室部門負責人出差,需經學院分管領導同意;部門其他人員出差,需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各部門應嚴格差旅費預算管理,控制差旅費支出規模;嚴禁無實質內容、無明確公務目的的差旅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變相旅游,嚴禁異地無實質內容的學習交流和考察調研。
第五條 差旅費的審批按照《河南機電職業學院財務報銷暫行辦法》的規定執行,經費在各部門的包干經費中列支。
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
第六條 出差人員要按照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不含出租車和旅游船,下同),憑有效票據報銷城市間交通費。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學院領導及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可以乘坐普通火車軟席(軟座、軟臥)、動車及高鐵一等座、輪船二等艙、飛機普通艙(經濟艙)或其他交通工具。
(二)其余人員乘坐普通火車硬席(硬座、硬臥)、動車及高鐵二等座、輪船三等艙、飛機普通艙(經濟艙)或其他交通工具。
第七條 出差人員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任務較急的或者出差路途較遠的(1000公里以上),可乘坐飛機,須在出差前在《河南機電職業學院出差審批單》(見附件)中寫明情況,經分管學院領導審批后方可購票乘機,機票必須購買公務機票,具體詳見《河南省加強公務機票購買管理工作的實施方案》。
第八條 經批準乘坐飛機的,民航發展基金、燃油附加費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限每人每次一份)等,憑據報銷。
第九條 出差人員乘坐火車,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車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的,方可購買同席臥鋪票。
第三章 住宿費
第十條 出差住宿費在規定限額內憑據報銷。規定限額為:學院領導及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每人每天450元,其余人員每人每天300元。實際住宿費超過上述限額標準部分自理。
第十一條 出差人員無住宿費發票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第四章 伙食補助費
第十二條 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費,以城市間交通費票據和住宿費票據為憑據,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锸逞a助費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100元。
第十三條 出差人員應當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單位協助安排用餐的,應當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費,不再報銷伙食補助費。
第十四條 無住宿費發票的,不發放伙食補助費。
第五章 公雜費
第十五條 公雜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發生的市內交通和通訊費用支出。
第十六條 出差人員的公雜費,以城市間交通費票據和住宿費票據為憑據,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每人每天80元,不另行憑據報銷。
第十七條 出差人員由所在單位、接待單位或相關單位免費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如實申報,公雜費減半發放。
第十八條 無住宿費發票的,不發放公雜費。
第六章 報銷管理
第十九條 出差人員應當嚴格按照規定開支差旅費。未按規定開支差旅費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第二十條 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培訓,舉辦單位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培訓期間的食宿費、伙食補助費及公雜費由會議、培訓舉辦單位按規定統一開支,在途期間的差旅費由學院按照差旅費規定報銷。會議、培訓舉辦單位不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培訓期間和在途期間的食宿費及公雜費均由學院按照差旅費規定報銷。
當天往返未住宿的,城市間交通費憑據報銷,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規定報銷。當天往返但公務活動超過半天的,可安排午休房,房費在住宿費限額標準一半內憑據報銷。
第二十一條 工作人員出差結束后應當及時辦理報銷手續。差旅費報銷時應當提供《河南機電職業學院出差審批表》,機票、車票、船票、保險費票據及住宿費發票等憑證。
住宿費、會務費、機票支出等按規定用公務卡(或對公轉賬)結算?;锸逞a助費、公雜費,原則上轉入職工個人津貼代發賬戶。
第七章 監督問責
第二十二條 各部門應當加強對本部門教職工出差活動和經費報銷的內控管理,對出差審批制度、差旅費預算及規??刂曝撠?,相關負責人對差旅費報銷進行審核把關,確保票據來源合法,內容真實完整、合規。對未經批準擅自出差、不按規定開支和報銷差旅費的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各部門應當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審計部門對出差活動及相關經費支出的審計監督。
第二十三條 學院自覺接受省財政廳等部門對學院差旅費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的監督檢查。主要內容包括:
(一)學院差旅活動審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動是否按規定履行審批手續;
(二)差旅費開支范圍和標準是否符合規定;
(三)差旅費報銷是否符合規定;
(四)是否向其他單位轉嫁差旅費;
(五)差旅費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四條 出差人員不得向接待單位提出正常公務活動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間接受違反規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請、游覽和非工作需要的參觀,不得接受禮品、禮金和土特產品等。
第二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一)無出差審批制度或出差審批控制不嚴的;
(二)虛報冒領差旅費的;
(三)擅自擴大差旅費開支范圍和提高開支標準的;
(四)不按規定報銷差旅費的;
(五)轉嫁差旅費的;
(六)其他違反本辦法行為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由學院財務處會同紀檢監察處責令改正,違規資金予以追回,并視情況予以通報。對直接責任人和相關負責人,學院按規定予以行政處分。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院財務資產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差旅費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附件2
河南機電職業學院出差審批單
出差人 | | 所在部門 及職務 | |
出差地點 | 至 | 出差事由 | |
至 |
至 | 會議、培訓舉辦單位是否統一安排食宿 | |
至 |
擬出差時間 | 自 月 日 至 月 日 | 擬乘坐交通工具 (是否帶車) | |
審批人 | 年 月 日 |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備注:出差人員出差前需填寫本單,報相關負責人審批,辦理報銷手續時作原始憑證。如有會議、培訓、調研等活動通知的需將通知附后。
河南機電職業學院黨政辦公室 2017年6月30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