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資產處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積極宣傳貫徹《會計法》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正確行使國家賦予的責權。
2、負責建立和完善本單位財務規章制度,組織本單位的財務日常核算工作,定期編報規定的財務會計報表。
3、編制本單位資金收支預算、決算,監督、掌握資金收支計劃執行情況。
4、負責審查和辦理各項借款和報銷。負責經濟合同與政府采購的有關事宜。負責全校職工工資、津貼、獎金和學生助學金等各種有關費用的發放。
5、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負責學校學費的收、繳工作。
6、如實反映本單位的財務收支,提供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會計資料,并按照規定妥善保管。
7、負責指導、檢查、監督學校的其他獨立核算部門和校辦產業的財務工作,督促其做好工商、稅務工作,保障合法經營。
8、負責與上級主管部門、財政部門聯系、溝通,爭取經費支持和援助。
9、負責抓好本單位會計規范化工作和財務人員培訓工作。
10、完成有關統計工作,加強內部財務制度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防火、防盜,確保財產安全。
11、嚴格執行會計檔案規定,整理會計檔案及時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