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北旅行團傳播鏈已波及內蒙古、甘肅、陜西等12個省,為嚴防疫情輸入,守護廣大市民健康,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緊急提醒如下:
一、主動報告并配合落實防控措施。對有感染者所在市旅居史尚在外地的進返鄭人員,本人及同住人員需在抵鄭前24小時向目的地社區(村)報告,若已抵鄭但未能提前報告,本人及同住人員則要在抵鄭后盡快且不得超過12小時向所在社區(村)和單位(或所住賓館)報告,按要求配合落實健康監測、核酸檢測、醫學觀察等防控措施。近期如無必要,不要前往有感染者所在市旅行及出差。
二、遵守公共場所疫情防控要求。市民朋友前往酒店、餐飲店、圖書館、商超、農貿市場、景區景點、影劇院、酒吧、網吧、展館、機場、火車站等公共場所,要遵守測溫、健康碼查驗、佩戴口罩等常態化防控措施要求,發現體溫異常、健康碼非綠碼應立即向社區報告,配合落實防控措施。
三、增強個人防護意識。市民朋友要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風、注意咳嗽禮儀、保持安全社交距離,不扎堆聚集。如出現發熱、咳嗽、腹瀉、乏力等癥狀,要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及以上級別口罩,及時到就近的發熱門診進行排查和診療,就醫過程盡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有序接種新冠疫苗。接種新冠病毒疫苗是預防新冠肺炎最經濟、最有效的方法。10月13日起,鄭州市全面啟動新冠病毒疫苗加強針接種工作,在全程接種疫苗滿6個月的18歲及以上人群中實施加強免疫接種。請符合接種條件且無疫苗禁忌癥的市民朋友,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接種新冠病毒疫苗,共筑免疫安全屏障。
五、嚴格責任追究。對于不主動申報、故意隱瞞信息或拒絕接受隔離醫學觀察的有關人員,將依據《傳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對不主動申報、故意隱瞞信息或拒絕接受隔離醫學觀察,造成疫情傳播、危害公共安全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1年10月26日